活動時間:2016/8/3
活動對象:台新銀行玫瑰卡持卡人
活動內容:
【17% 現金回饋】
8/3刷玫瑰卡於Yahoo奇摩購物中心、Yahoo奇摩超級商城、Yahoo奇摩拍賣,當日單筆/單店滿萬消費最高一筆享17%現金回饋!(回饋上限2,000元,需登錄)
該筆滿3萬元再抽華航台北-紐約豪華經濟艙來回機票1張(共4張)
馬上登錄
【83來站禮】
(1) Yahoo奇摩購物中心 200購物金
8/3當天持台新銀行信用卡於Yahoo奇摩購物中心不限金額消費,即可於至活動指定網頁登記索取200購物金(限量2000份)!馬上登錄
(2) Yahoo奇摩超級商城 萬元折價券
即日起至8/3至Yahoo奇摩超級商城,即可免費索取指定店家折價券,馬上領取馬上折抵,數量有限手腳要快唷!(部分店家限8/3當天領取) 馬上索取
(3) Yahoo奇摩超級商城 APP下單滿額送300超贈點
8/3至Yahoo奇摩超級商城,使用APP下單滿800送300超贈點 !詳情
【單筆活動定義】
Yahoo奇摩購物中心:
單筆滿萬須為單項商品滿新臺幣1萬元(含)以上,不包含購物車多筆合併結帳,若使用「購物車」同時消費多樣商品,則需其中單一商品達滿新臺幣1萬元(含)以上之標準,始符合回饋資格,購物車累積金額無法合併計算。
Yahoo奇摩超級商城/拍賣:
單筆滿萬採單店購物車(即單一店家單一購物車)結帳總額,若使用「購物車」消費多樣商品,購物車金額可累積合併計算,單一購物車達滿新臺幣1萬元(含)以上之標準,即符合回饋資格。
活動說明:
一、【17%現金回饋計算說明】
- 正附卡分開計算,活動需登錄(登錄期間截止至8/15),限2016/8/3當日指定通路滿萬消費最高一筆可得17%現金回饋,回饋上限NT$2,000,每卡限回饋乙次,並統一回饋至正卡人信用卡帳單,舉例:
8/3刷玫瑰卡於華航官網消費NT$25,000,另於Yahoo購物中心消費NT$20,000,則認列最高華航該筆消費進行回饋,預計回饋NT$2,000(回饋上限為NT$2,000)。
- 回饋金預計於活動結束後2個月內入帳至信用卡帳單,可折抵當期玫瑰卡帳單消費。
- 回饋金需於2016/12/31前使用完畢,逾期即失效。
- 分期交易以該筆交易之總額計算、紅利折抵以折抵後金額計算回饋金。
- 若符合本活動條件之交易,於日後有發生退貨、因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或因其他原因退還刷卡消費款項等情形者,均不列入本活動刷卡金額之計算範圍內,台新銀行可逕行將已入帳之回饋金扣回。
- 加碼抽獎活動限於2016/8/3當天於於新光三越、華航、Yahoo奇摩購物中心/超級商城/拍賣、PayEasy、17Life 網站消費刷玫瑰卡單筆滿3萬元並登錄始可參加” 華航紐約豪華經濟艙來回機票乙張”抽獎,每正卡人ID限累積1次抽獎機會。
- 加碼獎項獲獎者將於9/5(一)公佈於台新官網,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僅就活動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本次活動範圍內為利用,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與者權益。獲選者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部分姓名、部分身分證字號,及寄發得獎通知函予得獎人,得獎人須配合台新銀行辦理領獎相關手續後始可領取獎項,領獎程序截止日前未完成相關領獎手續視同放棄,恕無法補領,由備取得獎人遞補。
- 本活動屬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若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元整,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之所得稅(外國人為20%)並配合台新銀行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中獎人另須提供姓名、戶籍地址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台新銀行向主管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報作業,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之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中獎人有須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 活動詳細內容與注意事項請參考台新銀行活動網頁。
*台新銀行保留審核持卡人參加活動資格與否及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辦理。
二、【83來站禮】
購物金注意事項
- 以上活動每Yahoo奇摩會員帳號限得一次,當月最高可獲得200元購物金,符合其他優惠不受影響。
- 本活動之購物金,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購物金統一於2016/9/10發放至Yahoo奇摩會員帳戶內,次日生效,使用期限為自購物金生效後一個月內。
- 本活動之購物金,不限交易金額皆可折抵,折抵上限為單筆購買金額的30%
- 其他使用辦法請參閱本站購物金使用說明。
折價券注意事項
- 折價券領取數量有限,若已領取完畢,恕無法補發
- 每個帳號/每一單店,限領取一張折價券
- 電子折價券不可跨店使用,一筆購物車結帳只能使用一張電子折價券
- 電子折價券僅能使用一次且不找零,一經使用就無法取消或恢復
- 電子折價券每次最多只能折抵商品金額的50%,了解更多電子折價券使用說明。
三、本活動由台新銀行主辦,活動詳情請洽台新官網活動網頁,台新銀行保留審核持卡人參加活動資格與否及修改或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辦理。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協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2. 參加者必須遵守Yahoo!奇摩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喪失得獎資格。
3. 本活動若含有網路投票機制,投票者應遵守活動之投票次數限制,不得重複投票。且如投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協辦單位得取消其投票票數、參加或得獎資格,並有權將相關投票歸零計算,或啟動重新計票之機制:
(1) 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如:攻擊投票程式、登入認證,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等)進行投票者。
(2) 採用不正當之行為(如:侵入資料庫、改封包,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等),竄改票數或給予票數者。
4. 本活動若徵求參加者提供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等內容予主/協辦單位,參加者同意下列事項:
(1) 參加者保證提供予本活動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並無侵害他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人格權、肖像權及隱私權等)或違反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之虞,主/協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並取消參加資格,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參加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2) 若主/協辦單位因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應賠償主/協辦單位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3) 主/協辦單位對參加者所提供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有審查權,若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加與得獎資格。
(4) 參加者同意授權主/協辦單位於符合本活動目的的情形下,使用及節錄其為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做成活動花絮或心得報告。
5. 本活動獎項若包含旅遊商品(例如:旅館住宿或機票),主/協辦單位與旅遊行程之提供者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有關行程中所產生糾紛或法律問題皆由旅行社負責,Yahoo!奇摩不負任何責任。
6. 得獎者應於主/協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主/協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時所登錄資料不符(或利用Yahoo!奇摩會員帳號參加活動時,與會員登錄資料服務),主/協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協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7.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協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協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協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8. 參加者同意主/協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得獎聯絡事宜、活動分析或其他活動網頁上所聲明之特定使用目的範圍內,使用參加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主/協辦單位並得委託協力廠商負責執行前述各項事務,該廠商得於必要範圍內使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
9.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協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協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0.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協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1.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活動獎項如為現金,本活動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現金以外之獎項,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12.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協辦單位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協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3.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協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4.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5. 主/協辦單位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16.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協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